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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释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质

2024-06-22 16:21:12

马克思在论述辩证法的“合理形态”时明确指出,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然而,关于“批判”本质的本体论根基、理论指向以及在现实运用中的表现形式,学界还尚未达成共识。在特定的叙述语境中,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存在”为辩证法的“批判”功能发挥本质性作用奠定根基,使得辩证法的批判性在社会存在的本体论根基上获证自身的本质地位;马克思在深入社会历史总体以揭示资本主义生成逻辑的过程中,呈现了辩证法“批判”本质的理论指向在于历史总体的批判性思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现实运用中,马克思揭露了劳动与资本之间的本质对立,并在审视人与人之间差异性统一关系中形成了应然批判的现实运用方式。只有回到马克思的“批判”理论与实践语境中,才能获得对辩证法“批判”本质的充分理解。